我被自警团员带到自警团的警所里的一个房间。
从今天始,将为8年的奴隶在这里劳动并在这生活着。
这里就是我赎罪的场所。
留在那村庄里的大人们的判罪,最少的也要当45年奴隶。
罪名是对原村民的恐吓、威胁、伤害、施虐、杀人。
而孩子们则根据与大人的关系不同而有不同的判决。
父亲则因对妹妹的杀人未遂而被追加到55年。
母亲也是同罪,也被判了55年。
哥哥除了没有牵扯到杀人外,其他都有参与,所以被判了38年奴隶。
拉托米村的村长则因胁迫、恐吓、伤害、施虐、教唆杀人、杀人等罪,被判决至死都得是奴隶。
而我是因为举发犯罪,也没牵扯到杀人,罪行短缩到8年。
说实话,我觉得判决太轻了。
对仅有的妹妹被威胁、殴打的时候,我却只是在一旁看着。
不,我也不是只是看着。
那时候,还对妹妹说了相当糟糕的话。
那句话,那孩子听到了吗?
说了那么丑陋话语的姐姐,妹妹是怎么呢?
不仅如此,我也对一起长大的朋友见死不救,当场就逃避了。
这些全都是我的罪。
当这8年奴隶,也是无法轻易偿还的。
「失礼了。我把人带到了」
自警团员敲着门,请求入室许可。
手紧紧握着。
这里是愿意接纳我这罪犯的地方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请反馈详细信息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