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12岁时离了孤儿院。
没办法,因爲收容人数是有限的。
我离的话,就能有个幼童取而代之。
我4岁住进孤儿院的时候,大概也像这把谁给赶出去了吧。
所以我十分感激,也不会有所怨恨。
12岁已经是足够独自存活的年龄了。
至少,和小路里翻垃圾箱的4岁小孩相比,要好得多……
当然,离孤儿院时,院长到处拜托人给我了找工。
最後决定的,是某家商店的住宿佣工的工。
供给的只有饲料一的饭菜和薄毛毯,薪水很低,待遇像奴隶一……
至少,和捡垃圾的生活相比,不算坏。
等到15岁,就没有必须处於大人保护下的义务了,可以自由度日。
有远比现在多的工地点可供选择,没必要继续待在这钻孤儿的空子的店里了。
这家店大概今後也会一直保持低薪待遇,我脑子也不傻,所以工间隙一直在学习各经商知识。
对未雨绸缪地教了我读书写字的院长,唯有感谢之情。
这份恩情总有一天要回报。
到15岁还要再忍耐3年。
这3年就是不断学习和准备的时间……
原本是这麽的,结果一年後,店就倒闭了……啊哈。
啊哈哈。
啊哈哈哈哈哈哈!
……唉。
13岁的话,找不到正经的工。
好点的就是只给食物的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请反馈详细信息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