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带着夜华回到教室。
我像凯旋归来一般,朗地喊着:「我把逃走的犯人抓回来了!」走进教室。
「也、也太大声了啦?」
无视于慌张的夜华,教室里充满了一片欢呼声。我沐浴在赞赏之中,让夜华先回座位,自己则悠然地回到讲台上。
「哎呀哎呀,多谢多谢。我费了好一番功夫才擒住她呢。」
我像胜利选手接受采访般回应大家的问题,同时把有坂夜华的逃亡剧当成笑料将场面应付过去。
结果,几乎没有球类运动经验的夜华决定参加桌球个人赛。
她选择桌球的理由是「讨厌阳光」。
二年A班所有人的出赛项目顺利敲定。
这一天,当下课的铃声响起,夜华动如兔地跑出了教室。
神崎老师提醒了一句,但并未特别责备夜华。
这大概是因为教室里把她突发的行动当成谈资哈拉的状况,对于讨厌受到注目的夜华而言,已经成为教训了吧。
「谢谢你,希墨同学!你帮了大忙!」
朝姬同学过来为事情圆满收场表达谢意。
「没到有坂同学会摆出那气势汹汹的态度,你知原因吗,希墨同学?」
原因正是那个称呼方式,宾果。
我实在无法口告诉她,如果不惹夜华生气,就别直呼我的名字。
表面上我和夜华只不过是同学。
方才的追逐剧,应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请反馈详细信息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