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即我意会到自己真正推翻的并不是杀人事件本身,而是林宇宸提出的说法。
「才没这么简单!你应该有看到底下的地址吧?在我看来啊,这些小孩都已经被杀死了,而这地址则是藏尸地点。」
在陈欣宜篇幅的最后一页底端,才突兀地写着一行小小的字。
看起来是地址──
陈欣宜资料底下的地址仅写到街名称而已,关于巷弄和门牌号码则只字未提。
「太多了,说不定只是那些小孩的住家地址而已。」我冷冷地回。
「拜托!你看看这个女生的资料,这条路可是在阳明山上耶,我爸爸常带我去爬山,我经过那里好几次,根本不会有人住在这鬼地方啦!况且,你看看地址上方的最后一篇日记,不觉得很诡异吗?」林宇宸翻到那名女孩的页面,语气异常激动,十分坚持自己的猜测。
十一月二十九日
欣宜死了。
而在二十九日的前一篇日记,则透露了替陈欣宜引来杀机的原因。
十一月二十七日
欣宜告诉我她讨厌我。她说我不让她回家,但这里的确就是她的家呀!我不知该怎么办,只能让她先不要继续哭闹,我果然是个不称职的父亲。
「这本笔记本是在哪里捡到的?」
「学校的附设停车场啊。」
「那把它放回去吧,如果失主发现搞丢了,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请反馈详细信息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