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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回到家,发现蓟不见了。
这还是第一次见,我在家里找了个遍,却不见她的身影。她的鞋子也不见了。必她是趁我回来前出趟门,不料我回来得早了。感觉与神乐果础聊了半天,一瞧时间,发现才过了一个小时。
再等一会儿,蓟应该就会回来。
到时或许会再添一条人命。
我不希望这,却又不阻拦她恶。
不,不该是这。
我起了加奈茂的一句话——对于他们来说,杀人相当于食粮。
此话若真,我便没有权利阻止蓟。唯一能阻止她的只有法律。
「…………」
所谓的法律,不过是众人投票通过的。
不可杀人这一法律,在我和蓟出生之前便已存在。倘若当时蓟在场,一定会投反对票。
然而,这一反对意见,终究会被大多数所否决。
终究如此。
所谓的正义,不过是用人数来说话。
蓟这类人,倘若比我这类人多出一个,正义和世界将瞬间颠倒过来。
正义也不过如此。
虚幻易碎的一场梦罢了。
「好烦。」
坚持正义只是一无谓的苦恼。
一到杀人,心底便涌出厌恶。我多把这厌恶给连根拔起。
一见到尸体,不由地反胃呕。我多把如此脆弱的大脑搅碎。
若真能做到,必会轻松得多了。
「………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请反馈详细信息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