差不多在五十年前,游牧民的人数还比现在多了一倍。
我也是其中一人,算是出生在比较好勇斗狠的部族。好勇斗狠说起来算好听了,讲白了就是盗贼。我们平时饲养牲畜,有时候讨老婆就去抢其他部族或村落的姑娘。然后呢,顺便还兼营侵夺或贩卖人头等副业。
好啦,别瞪我。我知错了。当时我对那些事情从没抱持过疑问,也以为讨生活就是这么回事。我爷爷、阿爹都是这么过活的。我奶奶跟我娘也都是抢来的。在我出生长大的地方,那就是常态。
这是十恶不赦的事,我比谁都清楚。
好了,让我继续说下去。
当年我还是个十来岁的年轻小伙子,但就连族长也器重我的弓箭本领,让我积极参与劫掠之事。打赢了就吃得到大鱼大,拿得到金银牛羊。那些人要怪也得怪自己没本事。我们每战必胜,所以也就骄矜自大了起来。
这骄矜自大,蔓延到了整个部族。
有一天,族长的儿子说,他得到识风之民的姑娘。
所谓的识风之民,这么说吧,就是受任执掌整个草原祭祀之事,类似神官的存在。他们饲养鸟禽,依着风向在草原上移动。族里有很多智者,能准确说中当年的气候。
在我们这些莽汉居多的游牧民当中,仍然有个不成文规定。就是不可对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请反馈详细信息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