……不过,还没到时候。
虽说就在附近,但慌忙地立刻对峙的话,有放跑(四散)的危险。
如果这又是那群人自己动手的话,早一点对峙也行。
可是,是受雇的人的场合,如果那群人坚持说不知不认识的话,就有点麻烦了。
不管怎么说,那群人不是这个领地的人而是王都民众所以人身属于国王陛下,因为老家是有实力的商家(财主),所以有很多关系和人脉。
因此,在完全是有罪且无法狡辩的情况下,也就是以现行犯逮捕是最期望的。
而且,最好不是由我们来『人逮捕』,而是由有逮捕权的第三者,也就是借警备兵之手逮捕现行犯。
另外,为了在审讯的时候,我们能代替怎么都无法很好地说明的蕾亚证,有必要事先用自己的眼睛确认全部事情。
而且,如果从远处用望远镜、之类的话,做证言时有发生龃龉的可能。因此,有必要事先确认清楚。
……嘛,最大的理由是,为了在执行犯们的人身危在旦夕的时候,能够立刻制止蕾亚。
不,当然,已经提醒过了。
不过,所谓的小孩子是,要抓住蝴蝶,却一不小心就会捏碎呢。……完全,没有任何恶意……。
「再靠近一点。从罗迪里希他们所在的对面。小心不要被发现!」
「了解(roger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请反馈详细信息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