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实在是一件令人毛骨悚然的事实,就是我在国三的一段时期,曾经有过所谓的女朋友。
说归说,其实那家伙是我的青梅竹马,始往也不过就是那关系的进一步发展。
真要说的话,就知了吧。
隔壁就住着一个跟我像兄弟姐妹一一起长大,跟我爸妈也认识的女人耶?带女生回家都得怕东怕西的。
所以,怎么说才好……那只是删去法啦。
我打从一始,就只能选择那个空前绝后的地雷女──天生这个命,就这么简单。
或者,假如我们不是青梅竹马的话。
假如只是邻居的话。
或许就不用迎接那烂爆了的结局──但现在说这些都太迟了。
现实情况是,那女的跟我很亲近,而我也没能弃她于不顾。
碰到现在这状况,我实在很气自己莫名地爱照顾人的天──你说是吧,小学时候的我?
忘记那是小学几年级的事了。虽然记得不是很清楚,总之我跟晓晓──晓月一起去过游泳池。监护人是谁来着?大概是我跟那家伙的爸妈,来了其中一个吧。
不是去玩水的。我们有我们严肃的理由。
就是让晓月学会游泳。
晓月现在虽是个运动神经过人,像是吃了肌果实似的一身体育能力的人,但很意外的是她以前不会游泳。为了因应暑假期间即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请反馈详细信息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