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不只是契约,男女关系也是双方合意之后建立的吧……不对,认为并非如此的否定者不在少数,所以大家都很头痛吧。
居然用了『者』。这个字戳到我笑点。
和『普罗大众』一有趣。
被害者、加害者。
基层劳动者。
有一强调的效果。
不过,男女关系不只是有趣或好玩这么简单吧。刚才说到双方合意,但明明往的时候需要合意,分手的时候却只以其中一方的意见就成立,这一点也耐人寻味。
可以单方面毁约的现实。
这方面就是情侣关系与家族关系的差异吧。一旦不小心建立起婚姻关系,虽然我不小心用了『不小心』这字眼,但是要离婚好像没那么简单。
就算其中一方离婚,要是另一方拒绝,就会出现不少争议。包括财产分配或是抚养权之类的,只要发生纠纷,最后就得由司法来判断。
依照法律进行裁决。
明明没犯罪,明明不是坏人,却被拖到法律面前审判。居然要请出第三方人士出面调停,只是情侣的话鲜少发生这事吧。
说什么协议离婚,根本是纠纷离婚。
像是将棋那,其中一方会弃子投降。
结束这一局。
『和你共度的未来不存在』这吗?
没有裁判。或许有时间限制?
身为『过来人』的我,对于婚姻关系的破绽还有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请反馈详细信息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