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爸爸离家里后。
妈妈边打零工赚钱度日,边让我继续就学。她再也没有露出笑容。
只要唱歌是不是就能让她再次微笑?
我并没有天真到在跟失去光明一般沉的妈妈面前尝试。
我思考能怎么支持妈妈。
令人遗憾的是,我只会唱歌。这时,我起在外婆的店前面唱歌赚钱的日子。
假使,如果不是在路上,而是在餐厅里唱歌,是不是就能赚更多钱?
于是我去餐厅询问。
「……咦?妳说……在我们的店里配合音乐唱歌吗?」
直说就是我去毛遂自荐。不论什么音乐我都能配合演唱,请给我酬劳。
说巧不巧,那间餐厅就是以前爸爸牵着我的手上台献唱的餐厅;可是那已经是好几年前了,餐厅里的人几乎都不记得我。
结果,在那之后我就算没有得到爽快的答应,依然获得餐厅里的人许可,以临时歌手的身分出,赚取绵薄的酬劳。
当时我才十四岁。即便是缺乏常识的请托,餐厅也愿意接受。有可能是因为我太年轻了,也有可能是我的歌声获得认可。对于当时拚了命的我来说,一切都无所谓。因为那是我让妈妈轻松一点的唯一办法。
我从那个时候始唱歌赚钱,稍微分担了一点生活费。妈妈说我不用做那事情,却没有严厉禁止。因为我的收入或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请反馈详细信息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