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我并不挑工,因此偶尔会接下跟当小鬼的跑腿差不了多少,或者该说根本就是跑腿,非但赚不了钱,连成就感与其他利益都近乎零的委托。话虽如此,既然接受了委托还是得达成,所以总在情非得已之下,搞得自己吃力不讨好。
这是渺小的讨债人常常落入的陷阱之一。
「来,把手给我。」
在落日余晖映照下的第三区街角,用连身帽盖住眼睛,伫立着的委托人用不满的眼神抬眼睨着讨债人,迟迟不肯伸出插在口袋里的手。
叹了一口气,虽说是自找的,但还真令人受不了。
紧闭着双乱搔头发好一阵子后,一直保持沉默的委托人才终于口:
「为什么要带那家伙来?」
称不上年幼,但要被当大人看待也还太早的委托人口中的「那家伙」,并不是讨债人。而是从刚才始就一直躲在讨债人身后,与委托人同年纪,用少年来形容也不为过,正确的说,是年龄十二岁,身高约一百五十桑取,身材略瘦,一头栗子色微卷的头发,有着傲慢褐色眼眸的小鬼。
由于他现在看来非常没精神,所以虽然没有可爱到惹人怜惜,但也不至于可憎到将他踢。
这个小鬼与委托人是儿时玩伴,直到五天前仍是好朋友,但因为一些意见相左,结果演变成欠债不还的情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请反馈详细信息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