刚刚出的时候,经纪人曾经教过我,一个偶像应该是什么子。
他说,不论是否有镜头对着自己,都要经常保持被别人看着的感觉。
当时,我有些傲慢地回答:「我从小学生始就一直保持着这感觉哦。」
经纪人很高兴,夸我从小就有当偶像的资质。当然,我的话并不是这个意思。
我有一特殊体质——超乎常人地吸引别人的目光。
昨天,哥哥说这是「目夺」能力,是因为接触了阳炎daze才拥有的一超能力。
超能力——一般人听起来可能会觉得激动又兴奋吧,可对我而言,「目夺」能力不但毫无用处,反而十分麻烦。
走在街上会被人追着不放,稍微说两句话都会受到欢呼和赞叹,不论身在何处,随时可能打混乱的关。
从小就一直是这。所以,外出时吸引别人的目光,对我而言可以说是家常便饭。
也正因如此,对于经纪人的建议,也就是经常意识到自己在被别人看着,我比一般人都要敏感很多。
……可是,现在重新审视这件事。
经纪人当时说的,并不是告诫我总会被很多人看着。
而是让我不论何时都不要忘记自己是一名偶像。
在对这一点的领悟上,我可是个差生。
昨天晚上吃了两大碗团长特制的猪排饭,加上忙碌了一整天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请反馈详细信息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