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名字叫陆,是一隻狗。
虽然我总是看似愉快地露出笑咪咪的表情,但並不表示我总是那麼心。我天生就长这。
西兹少爷是我的主人。他是一名经常穿著绿色毛衣的青年,在很複杂的情况下失去故乡,並著越野车四处旅行。
同行人是蒂。她是位沉默寡言又喜欢手榴弹的女孩,在很複杂的情况下失去故乡,后来成为我们的伙伴。
「现在我国不接受移民,如果你们的目的是观光、补给或是简单生意就可以入境。」
虽然西兹少爷一直在寻求可以安居的国家,不过经对方这麼一说他也无可奈何。於是我们在刚抵达的国家城门前面决定最长停留十天,並申请入境。
当然实际上,我们並不打算停留那麼久。这是將西兹少爷被迫必须赚钱的情况考虑进去之后所订出来的天数。
「那麼,最后我占用各位一点时间,让你们事先知我国的法律。」
入境审查官说。
这也是很常被告知的事了。毕竟法律是因国而异的。
其中要说最容易理解的法规,就是禁止持有武器,西兹少爷腰上的刀也因此不能直接携带入境。也有不能行驶车辆的规定。
进一步来说,人类社会中偶尔也存在著以粗浅意义而言距离「一般常识」相当遥远的法律。
在我们到目前为止所探访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请反馈详细信息。)